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在建工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经理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副书记、专(兼)职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程部长、财务部长、物设部长、安质部长、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项委会”)负责项目内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以下事项须经项管会讨论决定,并记录在案:一、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二、工程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三、工程劳务分包单价的确定;四、根据项目经理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五、大宗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六、其他重大事项。第四条 项委会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或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并对以下事项执行党政会签制度。一.劳务施工合同的审批;二.劳务工程款的支付;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六.经验活动费或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 5000 元时,应在组长和副组长两人统一意见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项目经理部的招待费报销和办公室的各类费用报销;八.员工的薪酬和奖罚方案;九.评先评优。第五条 项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为会议,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特别情况下可先征求意见(如召开经理办公会),事后追议。小组成员对重大事项的执行有监督职责和权利,对不执行共同决定的事项有要求更正权和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的权利。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构。第七条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根据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根据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