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句容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句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地施工企业进句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建筑企业。 第三条 凡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未取得备案手续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制度。 第四条 取得《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的外地建筑企业方可在本年度内承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 第五条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外地施工企业进句备案登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申办登记表(见附件);二、企业驻句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和近二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省外企业需到省住建厅办理);五、企业自有的在句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须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 120 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 90 平方米。六、企业驻句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文件(驻句负责人、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和配备标准详见附件。----------------------------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上列材料均需以 A4 纸复印装订成册,申请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时提供所有原件进行核验。 第七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一、提供的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 二、《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分为一般的; 三、近两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