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择优选用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动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确保工程质量,使有限的改造资金发挥更大的效能,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24〕37 号)、《关于开展 2024 年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的通知》(沪房地资修〔2024〕61 号)的精神,上海市住宅建设进展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宅中心”)通过目录管理形式对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实施中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管,特制定本试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市房地资源局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并享受市贴补资金的改造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的安全质量等工程控制管理
第三条(标准和原则)旧住房综合改造内容为成套改造为主的旧住房综合改造、解决“急、难、愁”为主的旧住房综合整治以及平改坡综合改造等项目,其中旧住房成套改造标准根据《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发〔2024〕37 号)执行;新里、旧里根据《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城住字〔84〕第 677 号)执行;多层房屋(新工房)根据《上海市成套职工住宅修缮技术暂行规定》(沪房地物 1999-847)执行
施工监理工作应根据全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量大面广、改造标准各不相同以及居民群众改造需求各异的实际情况,严格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对施工监理的一系列标准要求执行,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管理,特别是要做好旧住房综合改造施工现场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工作量核实、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跟踪、质量验收等工作,确保旧住房综合改造全过程的安全、质量、文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明施工和精细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管理方法)一、市住宅中心根据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的特点,制定入围监理管理目录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资格要求和工作要求
二、以“比经验、比价格、比质量、比服务”作为择优选用原则,通过上海市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