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 等无菌部位 标本)送 病原学检测 ,以尽早明确 病原菌和 药敏结果,并 据此调 整 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三 、抗菌药物的经 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 获 知 细菌培 养 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 获 取培 养标本时,可 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 、基础 疾 病、发病情 况 、发病场 所、既 往 抗菌药物用药史 及其治疗反应等推 测 可 能的病原体,并 结合当 地 细菌耐药性监 测 数 据,先 给予 抗菌药物经 验治疗
待 获 知 病原学检测 及药敏结果后 ,结合先 前的治疗反应调 整 用药方案;对培 养 结果阴 性的患者,应根据经 验治疗的效果和 患者情 况 采 取进 一步 诊疗措 施
四 、按 照 药物的抗菌作 用及其体内 过 程 特 点 选择 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