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 、各项目学校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 、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
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 、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 、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 、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
2 、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 、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 、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四)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 、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 、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