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试论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恶意信访的处理【摘要】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信访处理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为复杂的一环,而随着招投标工作的进展,投诉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以及投诉渠道广泛和投诉成本较低,使招投标恶意投诉事件的发生率和复杂性不断提高,招投标恶意信访处理已经逐渐成为招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因此,法律规范招投标投诉流程、处理恶意投诉人,探究招投标恶意信访处理新机制,已经十分必要
本文将从招投标恶意投诉的特征、难点、处理和预防等四个方面来分析探讨
【关键词】恶意信访;建筑工程;招投标;处理1 招投标恶意信访的特征恶意信访的特征有:1
1 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1
2 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1
3 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1
4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1
5 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1
6 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1
7 直接向领导、纪委、审计、检查部门写匿名信等
2 招投标恶意信访处理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了投诉处理细则规定了投诉处理流程和不予处理的若干情形,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依旧不断发生
投诉属招投标当事人揭发招投标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投标环境
恶意投诉成本较低,虽能有效的弥补招投标监管功能的缺失,但也给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造成巨大的人、物、财力损失
招投标恶意信访处理难点主要存在下几个方面:虽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