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安全(一)一般规定1、设备管理规定 根据《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沈阳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沈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根据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①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② 安装拆卸前必须到沈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沈阳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3、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阻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巴西经过沈阳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二)进场报验1、设备选用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① 自购设备要求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比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② 租赁设备要求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2、进场验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根据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