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制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育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 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别群体,特别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
因此我仔细的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本法中提到的五项权益和优先权感触颇深: 未成年人将被给予五项权益 原文: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进展权、受保护权、参加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解读: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利没有做专门规定,只有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解释,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进展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充分进展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加权是指参加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措施,保障贫困、残疾、失去监护和暂住人口中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实际困难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发生突发事件优先照顾未成年人 原文: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抢救未成年人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解读:草案重要的修改就是增加了“优先”二字,体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的原则
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