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分级评价法律规范老师科研行为以分级评价法律规范老师科研行为 自 20XX 年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老师小课题讨论活动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加强过程管理,通过通识性系列培训、菜单式科研服务、跟进型细节指导等措施,使老师的教科研能力及实践效能得到了整体性提升,尤其是县域内中小学老师的校本讨论意识日渐增强,讨论热情日益高涨,小课题数量成倍递增,以至于 20XX 年度小课题达到了 1200 余项
随之而生的却是一个让县级教科研部门感觉棘手的难题———与“立项数量多”“讨论周期短”等小课题特点相关联的课题评审、成果鉴定等事务集于一身,使教科研人员深陷其中,不管是从时间精力还是从专业领域上讲都难以招架
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校长、教导主任、科研管理骨干、一线老师等各层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市校分级把关,多维复合评审,上下合力推动”的小课题管理策略
一、明确权责,有序组织 学校是校本讨论的发生地,也是讨论的第一管理单位
因此,我们确定对小课题讨论过程及实践成效的监控评价,由学校负责
对课题讨论成果价值及文本内涵的鉴定评价,则由县级教科研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
具体分为两级、两步: 校级评审实行“一元否决,两维综合”的办法进行
所谓“一元否决”,就是将讨论过程与结果的真实性作为否决元素(先决条件),在讨论过程和讨论成果中,若任意一项为虚为假,都不能通过评审
所谓“两维综合”,在认定讨论过程与结果确属真实的前提下,学校先从“投入程度”和“实践成效”两个维度分别进行优、良、一般、差四级评价
然后对两个评价结果进行整合,具体办法为:两个评审结果假如为相邻水平(等级),整合等级则以其中的低等级水平为准;假如为间隔水平,那么整合等级则取折中水平;假如两个评审结果之间间隔了两级水平,则整合等级取两级中较低的一级
为了让学校切实担负起对所辖课题讨论行为的过程监督权和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