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申依据评审意见通用要求建立体系制度应按照规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2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五项;3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 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贝 y》(DB37/T2883-2016)第 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贝 y、实施指南
符合要求应按照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并实施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制度内容应包括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专项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进等内容,并符合企业实际
符合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应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 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贝 9、实施指南
基本符合通用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应以正式文件(可与成立组织机构文件合并下发)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履行的职责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2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六条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2882-2016)第 4
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基本符合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