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办中小学老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办中小学老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24〕41 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老师沟通轮岗的意见》(老师〔2024〕4 号)文件和 2024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师资配置,结合全区公办中小学实际,决定对全区公办中小学老师实行全员聘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 XX 同志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施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实行“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办法,建立符合中小学管理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着力优化师资配置,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二、聘任范围 1
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老师
年满 50 周岁的老师原则上优先聘任,可不参加竞聘
三、聘用原则 1
坚持组织指导、法人负责的原则
区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台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及派驻工作组实施纪律监督工作
中小学校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老师全员聘任工作
坚持按需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
参照各学校核定编制数,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实行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学科结构比例和教学科目聘任专任老师,聘期一般为 3 年
(聘期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坚持公开透明、法律规范操作的原则
坚持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各中小学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根据实施办法法律规范操作,做到任人唯贤、秉公办事
四、聘用条件 1
自觉履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具有合格老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