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 除 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 188 分/ 专业合格。其中 , 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 , 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 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 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 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 , 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 文科类总分在 315 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 分以上, 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 3 门, 体育类文化 222 分/ 专业 100 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 分/ 专业 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 分/ 专业 130 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 分/ 专业 180 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 分/ 专业合格( 报考 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 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 ) ( 文化 / 专业) 艺术类本科(文化 /专业)本一本二本一本二美术统考音乐统考 (声乐)音乐统考 ( 器乐 ) 编导联考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分数线355 325 353 315 232/110 245/180 215/170 195/150 188/140 195/150 188/140 260/195 240/190 江苏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 除 29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 分/ 专业合格。其中 , 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 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 , 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 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 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