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年)》批后公告材料第一条编制目的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引领,贯彻落实 “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和“五化”协同发展总体要求,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历史机遇,落实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要求,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目标,加快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到2020 年,远期到2030 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西省全部行政辖区,包括南昌市、上饶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等十一个地市,总面积为16
69 万平方公里
2 第四条省域发展总目标落实新时期江西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战略, 利用江西省近邻长珠闽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的开放区位,发挥江西省生态环境优良和文化资源丰富的突出优势,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绿色崛起,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其它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促进沪昆(浙赣)、京九等交通走廊地区的统筹协调发展,到规划期末将江西省建设成为“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江西
1.富裕江西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增强城市的内生发展动力
通过承接沿海地区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自身优势资源的工业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业,推动农业产业化, 逐步形成就业能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增强的富裕发展新局面
到规划期末将江西省建成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中部地区重要的物流集散基地和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旅游经济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