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合同书篇一:汽车维修合同范本机动车维修合同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30 天或行驶 5000 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结算方式及期限:甲乙双方有长期业务往来的车辆单位,甲方在维修期间所发生的大修费用允许临时挂账,竣工后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及时为甲方结算费用。其他无长期业务往来车辆单位在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验收合格立即结算维 修 费 用 。现 金 ________ 转 账 ________ 银 行 汇 款________期限 ________。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说明: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1000 元以上的。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一、适用范围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二)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三)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四)对乙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 。(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四)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交甲方保存。(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八)质量保证期以合同标明为准或双方另行约定,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