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XX〕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20XX年工作任务(一)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2008年,全市共消减行政审批项目201项,下放县(市)、区52项,市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予以取消,下放县(市)、区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落实到位,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是否建立健全后续监管机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XX省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有些地方和部门以备案、核准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行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二)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对目前我市实施的254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再清理、再论证。凡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影响“三年大变样”建设,影响我市投资软环境改善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事项要实现转移;按照权责相应、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可以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审批事项实现下放;可以用告知承诺、事后监管、通过实施强制性标准加强管理的事项应取消审批;同一部门对同一事项实行多次重复审批的调整为一次审批;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交叉审批的,应确定一个部门主审批,其它部门不再审批。凡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环节减少、内容透明、责任落实,真正实现政府机关由“管理者”到“服务员”的重大改变。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一个效能、廉洁、服务型的行政管理体系。第1页共3页(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和监督。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研究,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责权、时限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规范程序,用程序明确责任,用责任保证落实。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办理、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在2008年市内六区八县(市)电子政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20XX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电子政务建设。(四)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的相关配套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的7项一般配套制度和4项特别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要建立研究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避免出现新的多头许可、重复许可。进一步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认真落实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有关部门要变坐等申请为主动超前服务,提前做好现场勘查、专家预审、技术分析、公示、公告、听证等各项审批前的准备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消除设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利益动机。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市政府各部门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第2页共3页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再清理、再审核、再消减,编制新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