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法理学与儒家美德法理学* Lawrenc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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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本次演讲中,我将讨论美德法理学的两种类型——亚里士多德主义美德法理学与儒家美德法理学
本演讲主要有以下几个目标:首先,我会介绍德性(aretaic,或者“以美德为中心” )的法律理论:我将这种类型的理论称作“美德法理学”
其次,我会简要地勾勒出两种独特的美德法理学类型——第一种以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和政治哲学为基础,第二种则发展自如儒家的社会思想
最后,我将比较二者的异同,并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讨论
在探讨“美德法理学”之前,请允许我先对“美德”和“法理学”两个概念进行初步的厘清
英语中的词汇“美德(Virtue)”来自于拉丁文“virtu”,而这个拉丁文又来自于希腊语“arête”
即使对于现代的英语使用者来说,“virtue” 这个词的含义也并不是那么清晰明了
这个词可以指“优点” 或者“好的特征” ,比如我们会说“这辆车的美德是它的里程数较少
” 有时候,“美德” 又可以被理解为“贞操” :我们可以这样运用这个词,“她在出嫁之前一直保有她的美德
” 在美德法理学中,我是在哲学的意义上使用美德这个概念的
美德是指“人的卓越” ——即,使人成为“好人” 或者“卓越的人” 的属性或者特点
“美德” 的哲学意义扎根于古代西方哲学传统之中,我们可以在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发现它
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包括了勇敢、实践智慧和正义等品质
“法理学”也是一个模糊的词汇
“法理学”有时候可以被理解成某个部门法法律教义的总和, 比如我们会讲美国最高法院的“宪法法理学”
“法理学”也可以用来一般地指称法律理论,或者更精确一点,法律哲学
当我说到“美德法理学”的时候,我是在理论与哲学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什么是“美德法理学”
美德法理学是一种独特的法律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