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总人数 岗位及人数 备 注 建 筑 工 程 、 装 修 工 程 建筑面积≤1 万平方米 6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1 人,电工1 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 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4人,即项目经理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 人,电工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1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 12-14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含测量员)2人、安全员2-3人、质量员2-3人、电工1 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预算员1 人。 建筑面积>5 万平方米 16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测量员1 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电工1 人、材料员1 人、预算员1 人、资料员1 人。 建筑面积在 5 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 5 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应各增加1 人。 各专业分包工程 工程合同价≤5000 万元 6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1 人,电工1 人。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2、造价低于 100 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 4人,即项目经理1 人、施工员1 人、安全员1 人,电工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5000 万<工程合同价≤1 亿元 10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 人、电工1 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工程合同价>1 亿元 13 项目经理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电工1 人、材料员1 人、预算员1 人、资料员2人。 1、工程合同价在 1 亿元以上时,每增加 5000 万元,施工员增加 1 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工程现场管理不到位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 2人及以上时,宜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人) 竣工阶段 基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