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是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工程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普遍存在超期服役、超限运行,老化失修、老损严重,管护缺位、效1率低下等问题,加上今年我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损毁十分严重
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是改变农村水环境现状,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2指导,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统筹,以中央和省财政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为平台,以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为保证,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以提高农业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推动农村小型水利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改造为主,开展小型水库、小型排灌泵站和小型塘、坝、堰、窖、井等水源工程以及田间末级渠系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同时,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现代化灌排渠系、雨水集蓄高效利3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含水价改革)等不同类型的示范片
在区域规划布局上,因地制宜,江汉平原以小型灌排设施更新改造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