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支教教师管理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和规范“两区”支教教师管理,进一步做好“两区”支教工作,结合我县支教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支教教师的条件本意见所称的支教教师,是指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到我县及我县城区学校选派到乡镇基层农村、薄弱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学年的教师
具体条件如下:1、政治素质好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遵纪守法,服从大局;作风扎实,甘于奉献
2、师德修养高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立德树人
3、业务能力强
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专业过硬,业务精湛,班级管理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善于传帮带
选派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素质好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年龄一般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5、学校不得选派一线教师外的行管后勤、教辅人员和其他不适宜顶岗支教情况的教师
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女教师在孕期和哺乳期内的,不得安排支教
夫妻双方都符合支教条件的,不得强制安排双方同时支教
二、支教教师的管理1、支教教师的工作期限
支教教师与派出学校工作全部脱钩,要到受援学校全职工作
工作期限为一学年
2、支教教师的职责
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要服从受援学校的工作安排,担任学科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要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课题研究、结对帮扶等形式,和受援学校教师共同研讨成功的教学经验和课堂教学艺术,配合受援学校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支教教师的考勤
支教教师的日常出勤情况由受援学校按照学校规定负责考勤
支教教师要积极遵守受援学校的2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认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