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委组发[2008]39号关于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意见各镇、街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风景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组织,区各群团组织,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渠道,创新后备干部选拔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更好地为“率先现代化,再造新崇川”提供组织保证,经区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选拔方式及名额1本次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150名
其中,党外干部不少于15名,女干部不少于30名,30岁以下的干部和高学历干部有一定比例
公开选拔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单位党(工)委(组)组织实施
根据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原则,以往由各单位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目前仍未提拔使用的,其后备干部身份不再保留,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次公开选拔
二、对象和条件全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镇街、开发区、风景区、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开选拔
具体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开拓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一般应任副股级以上或相当职务,或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职务
4、区级以上选调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职级限制
三、方法和程序1、宣传发动(7月10日前)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鼓2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2、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5日前)
报名采取集中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报名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并进行资格初审
个人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复核同意后统一参加所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