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委组发[2008]39号关于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的实施意见各镇、街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风景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组织,区各群团组织,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渠道,创新后备干部选拔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更好地为“率先现代化,再造新崇川”提供组织保证,经区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选拔方式及名额1本次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150名。其中,党外干部不少于15名,女干部不少于30名,30岁以下的干部和高学历干部有一定比例。公开选拔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单位党(工)委(组)组织实施。根据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原则,以往由各单位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目前仍未提拔使用的,其后备干部身份不再保留,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次公开选拔。二、对象和条件全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镇街、开发区、风景区、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公开选拔。具体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开拓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2、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一般应任副股级以上或相当职务,或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职务。4、区级以上选调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职级限制。三、方法和程序1、宣传发动(7月10日前)。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鼓2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2、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15日前)。报名采取集中报名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报名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并进行资格初审。个人报名地点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复核同意后统一参加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报名者需填写《崇川区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3、民主推荐(7月20日前)。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在报名人选中按分配名额1:3的比例推荐产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人选。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区级机关部门、开发区、风景区为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镇街为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各单位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推荐。4、综合考察(7月25日前)。各单位按照民主推荐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5、组织推荐(7月28日前)。各单位党(工)委(组)或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综合考察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现实表现,按分配名额1:2的比例进行票决推荐,依据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组织推荐人选。原则上得票不超过半数的对象不得作为组织推荐人选。分配名额内的为3正选推荐人选,其余为备选推荐人选。组织推荐结束后,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将组织推荐人选(含经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报名人员)报区委组织部(附推荐情况汇总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及报名表)。6、笔试(8月2日)。区委组织部组织所有推荐人选参加笔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组织推荐人选的正选推荐人笔试成绩及格的,即作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如有笔试成绩不及格的,其空缺名额从本单位进入组织推荐环节的备选推荐人中按顺序递补。7、面试(8月6日前)。由区委组织部在所有备选推荐人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75名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决策能力、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8、组织考察(8月12日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折合总分,依据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60名。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与各党(工)委(组)共同组织实施。9、人选确定(8月20日前)。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考察情况,结合性别、党派等结构要求,研究确定50名后备干部人选,连同前期笔试合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