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区要求,我局从5月初开始抽调专人着手起草制定我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综合借鉴郑州市、河北省青县、信阳市和罗山县相关政策优点的基础上,本着与国家、省、市政策相衔接和我区财力可承受的原则,结合实际,先后经过六次讨论、修改和完善,初步拟定了《浉河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现将制定《试行办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试行办法》的框架构成及主要内容该《试行办法》共分五章(总则、基金筹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附则)、二十四条
其主要内容:一是基本原则
主要体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权利与义务对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是参保范围
凡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浉河区农村户籍的居民,但不包括在校学生和现役军人,均可以按照《试行办法》规定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基金来源
采取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补贴为辅的筹资方式,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给予资助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金的利息收入、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捐赠和其他收入
四是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以浉河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村干部和被征地农民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28%,其中个人负担8%,其余缴费部分按有关规定解决
五是基金管理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分别记帐、独立核算,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政府补贴和其他资金进入统筹基金
从农村居民参保之日起,为其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基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并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进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