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教育局文件张教〔2009〕150号关于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各镇教卫文体办(综合办),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是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密切相关
根据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的通知》和苏州市教育局、中国教育工会苏州市委员会《关于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现就我市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五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责任制度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所有中小学都必须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将师德建设列入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和工作目标要在校务公开栏中显要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以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校长作为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和确定学校发展目标时将师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要注重发1挥学校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的积极作用,形成师德建设统一领导、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局面,学校师德建设的质量列入校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科学规划,建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制度
从2009年起,全市各校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入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要以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为目标,本着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生活的原则,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基本要求,与时倶进,创新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典型引路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交流讨论与探索研究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和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全市新录用教师工作的第一年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集中培训《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时间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