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为了保证人防工程能够达到设计深度,满足人防工程的战时和平时的使用功能,人防工程内部设备安装满足规范要求,在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人防工程进行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一、竣工验收申报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明书); 3、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参加签署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检查,确认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提出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勘察、设计单位认可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级,提出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6、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7、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申报程序和提交材料 1、竣工验收申报程序 1)在参建各责任主体自验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提前 7 天向人防质监站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 2)人防质监站审查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并确定验收时间; 3)监督验收; 4)验收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提交材料 第一册 1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申请报告(附件1) 2
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A3 白图3 张) 3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
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附件2) 5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3) 6
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4) 7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附件5) 8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行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