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诊所式教育在高职法律人才培育中的价值诊所式教育在高职法律人才培育中的价值 摘 要 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相对自然学科而言,更注重实践性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育目标具有社会定向性,高职法律院校主要是围绕法制社会建设需要,培育适应社会进展的应用型法律技术人才
高职法律院校在人才培育中运用诊所式教育能够提高学生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增强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同时,还可以提升老师的专业化水平,创新高校人才培育模式
关键词 诊所式 法律教育 执业技能 人才培育 实践教学 基金项目:20XX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讨论与实践项目(项目序号:656)
作者简介:张小宇,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中 图 分 类 号 : G642 文 献 标 识 码 : A DOI : 10
19387/j
1009-0592
347 诊所式教育是法学教育的新模式,主要借鉴了医学院学生的培育模式,将临床实习方法用于法学教学中,通过老师指导学生参加法律实践,以律师的身份办理具体案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实践中培育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自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法律诊所教育后,这种教学模式迅速在世界各大法律院校广泛开展
我国自 20XX 年开始,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 7 所高校的法学院开设了最初的法律诊所
20XX 年,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成立,隶属于中国法学教育讨论会,致力于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中国化进展, 全国已有 82 所院校设立了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了 130 个主题诊所课程,内容涉及公益诉讼、谈判和调解、消费者保护、弱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法律服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环境保护、青少年违法行为矫正、社区法律服务、妇女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农村法律服务、婚姻家庭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