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剂生产质量管理规(征求意见稿附正式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三章厂房与设施第四章设备第五章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第六章卫生要求第七章验证第八章文件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管理第十一章产品标签与使用说明书第十二章产品销售及服务第十三章投诉与报告第十四章附则消毒剂生产质量管理规(GMP)(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毒剂管理,强化企业质量控制,保证消毒剂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 ,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是消毒剂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适用于消毒剂生产的全过程和中华人民国境从事消毒剂生产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三条企业应建立与消毒剂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隶属关系和各自对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对产品质量和本规的实施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企业应配备与其生产消毒剂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消毒剂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企业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条从事消毒剂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的文化程度,经技术培训合格上岗
检验人员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上岗
对从事有特殊要求的消毒剂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经相应的特殊专业技术培训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培训计划应与企业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对消毒剂生产质量有明显影响的各类人员(含审员) 应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