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2012年修订)为保证“五四”评优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评选条例
一、评选条件及名额(一)先进基层团委(20个)1
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政治工作;2
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新生团课教育,组织开展团干部培训,教育活动;积极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形式开展团员思想教育,主题团会或特色团日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3.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团员入党人数中“推优入党”比例在95%以上,获得校团委推优入党工作表彰者优先;4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研究生、教职工团建工作,在研究所、课题组、下属单位开展“青年文明号”建设工作;5
建设有学生成才特色服务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创业实践、企业见习,组织学生参与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并按期发放素质拓展证书;6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技文化活动,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7
积极开辟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阵地,有学生集体或个人获得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8
认真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有学生社团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支部(100个)1
所在支部成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2
落实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积极协助党支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推优入党程序严谨规范,团员入党人数中“推优入党”比例在95%以上;3
加强团支部组织建设,支部班子定期换届,民主选举,精诚合作;4
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充分利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