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体育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第五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的通知各院(系)、部、处: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青年管理干部管理水平,为更多的青年教师、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经院党委会同意,决定在全院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活动。学校成立“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第五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名单如下:主任:姚家新副主任:张立顺、吉承恕委员:张欣、沈重、李秀艳、叶加宝、马德林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工会。经组委会研究决定,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由教务处承办,第五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由人事处承办。请按照天津体育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第五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附:天津体育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方案天津体育学院第五届青年管理干部基本功竞赛实施方案基本功竞赛组委会二一六年五月六日〇天津体育学院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能建设,调动和激励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论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校级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学科组、术科组轮流进行。今年于五月至六月举办我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学科组)竞赛活动,术科组竞赛将于明年举行,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参赛范围及对象(一)青年教师:全体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学科专任教师须参加本次竞赛。(二)2014年、2015年新入职的教师不参加本次竞赛,将组织观摩现场决赛。1(三)曾获市级历届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和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不再参加本届竞赛。(四)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二、竞赛内容及要求学科组教学基本功竞赛设课堂教学竞赛、现场答辩、日常教学三部分内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一)课堂教学竞赛(50分),时间为20分钟。基本要求为:1.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包含丰富的知识信息含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逻辑性强,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并有所创新。2.教学态度严肃认真,仪表端庄,自然大方。普通话授课,教学熟练流畅,语言准确简洁,生动且富于启发性。3.结合实际需要,可借助辅助教学手段进行授课,要求运用合理恰当,符合教学要求,视听效果好。4.课堂教学中须书写板书,评委根据板书质量和板面设计打分。5.推荐参加学校教学基本功竞赛的教师,赛前须提交包括参赛教学内容在内的1课时教案,教案包括:课程名称、教学目的、教学进程、主要内容、教学方法、教具、作业题和时间分配等。6.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竞赛时,须独立完成讲课和操作,不得带助手和互动学生。(二)现场答辩(10分):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结束后,从给出的若干道测试题目中随机抽取一题现场回答,答题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对师德师能建设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逻辑性强,语言流畅。(三)日常教学(40分):在决赛期间,由专家选择参加决赛教师的任意2次课进行评价,2次评价的平均分计入决赛成绩。初赛期间,各院(系)、部安排专家至少选择1次课进行评价。三、竞赛的时间及要求(一)本次竞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系)、部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二)初赛时间定在5月份,各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体要求,自主拟定初赛方案,于5月13日前将方案和初赛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学校将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观赛。(三)各院(系)、部要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动员及培训工作,并组织好本部门的初赛,选拔出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四)凡推荐参加学校教学基本功竞赛决赛的教师,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课堂教学教案(A4纸打印一式六份)于6月2日前报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弃权。(五)决赛参赛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场次、时间参赛。参赛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