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引领表率作用,大力推进实施幸福教育,根据《中共肥城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的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八大党建工作部署,立足学校实际,服务实施幸福教育
以“行动在岗位,我是领航人”为主题,设立幸福教育“领航岗”,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投身实践、创新领航,努力实现“推出一位领航党员,竖起一面前进旗帜,带出一批领航岗位,服务一所幸福学校”的行动目标,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领航要求在“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中,幸福教育党员“领航岗”必须突出示范性,服务于“学生快乐成长”
领航党员要积极发挥“三个作用”(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落实“四个行动”(学生快乐成长行动、教师爱生乐业行动、家长满意提升行动、内涵发展推进行动),争做“四个表率”(上好每一堂课,构建“幸福课堂”作表率;发展好每一位学生,培养幸福学生作表率;带动好一批教师,成就幸福教师作表率;打造好一批岗位,建设幸福学校作表率),创建“幸福学校、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实现“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幸福教育总体目标
三、方法与步骤(一)设立岗位根据推进幸福教育的三个载体(幸福学校、幸福班级、幸福课堂),设立幸福教育党员“领航岗”,“领航岗”设置为以下几类:1
学校管理党员领航岗岗位领航行动标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现代学校管理机制,实现管理思想的现代化,管理理念人本化,树立“管理即服务,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