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头镇中心学校关于2010年度考核奖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中小学:为认真搞好2010年度考核奖励工作,根据隆教通〔201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及对象各中小学在编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除本年度内因病(公伤除外)、事假、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当年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外,其余人员都应参加考核
本年度内工作异动的,参加现所在工作单位考核
各类借调人员参加现所在工作单位考核
去民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公办教师,由民办学校组织考核,报县教育局审核
跨乡镇定期服务(支教)的教师考核,按隆教发〔2010〕24号文件执行
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一律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等次与比例2010年度个人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各单位优秀指标以在编在职在岗的实有人数为基数计算,具体比例不超过12%(按级别暂只舍不入)
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未申报过三等功的,记三等功
单位考核人数优秀指标单位考核人数优秀指标苏小373中心校、农校222双小323滩中9810三小323双中141镇小627中、小校长92(各1个)塘小343奖励指标奖励方案5栗小283工人7推荐1人合计2262213221三、考核办法(一)管理人员分块考核1
中心学校校长不列入编制所在单位基数,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
2.各完小以上的校长,中心学校除校长以外的其他在编人员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所评优秀指标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15%
3.各由组织安排退下来休息的人员,只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定为合格
2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完小副校长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在民主测评中反映较差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系列考核,同一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其职称高低,统一在一块进行考核评优,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