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讲,国内“类”产品交易结构拆解
延伸阅读:一文解决中最头疼的税务问题
本期内容是我见到过的、说的最清晰的,关于小编觉得,产品是业务中最难做的,其中涉及细节和避税技巧太多,太难
目前做的比较好的都是顶尖团队和顶尖人才,为此,小编对他们有深深的敬意
当前,市场逐渐松绑,即将迎来大发展的时代,小编希望能够与坚持梦想者同行,不懈努力,终究有一天能够带领最好的团队,做出最优秀的产品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世纪年代房地产市场发展瓶颈期,通过这一金融工具引导、吸纳社会资本投向商业地产,并通过专门立法对在设立、运行、终止各阶段参与方的主体资格、的运行结构、涉及税法等进行相应规定,发展的法律环境相对健全
此后,各主流经济体均立法规范发展
我国对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至十五年前,期间陆续有企业以境内优质物业为标的资产赴香港、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发行产品
近年来,随着我国地产行业进入“存量时代”,企业利用金融产品去库存、轻资产运营的需求不断增强,全市场对于推出中国版的呼声也愈发强烈
遗憾的是,由于缺乏专门针对产品的法律法规或业务指引出台,国内市场一直没有出现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产品
然而,在金融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内金融机构经过不懈努力,在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下推出了一批在功能上与海外成熟市场产品具有一定相似性的“类”产品
本文试图探讨国内已发行“类产品”发行载体与交易结构,并比较与海外标准产品的异同
一、“类”产品的发行载体截止目前,国内“类”产品主要以资产支持证券或公募基金为发行载体,具体可分为交易所、公募基金和银行间三大类
(注:市场上还出现过其他私募形式的“类”产品,但笔者未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详细产品信息,因此不作为本文重点讨论对象
)表国内“类”产品发行载体比较数据来源:兴业银行、作者整理交易所年以后,我国资产证券化进入新里程,年至年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