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筑运管字[2014]74号签发人:芮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晋济高速“3.1”隧道爆炸事故教训的通知局各相关科室、各大队,各区(市)县运管部门、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3月1日下午14时52分,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在晋煤外运大通道、山西晋城至河南济源的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发生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露,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经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挂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知如下:一、针对“3.1”爆炸事故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局属各稽查大队、各区(市)县运管部门要立即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从业人员针对“3.1”山西晋城段隧道爆炸事故进行学习。针对事故教训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运输危险货物特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行车、装卸运输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操作规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的使用、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有记录、人人有签到。局属各稽查大队、各区(市)县运管部门要将此次学习开展情况列为专项检查内容,对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的企业要责令整改并复查合格,并于四月上旬将此次学习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局安全科及货运科。二、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中心继续确保公安部门对我市1类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专用车辆、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电子信息查询渠道的畅通。驾培科和牌证科要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与考试发证工作,杜绝从业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安全科和货运科要督促、指导局属各稽查大队、各区(市)县运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强化道路危货运输监管工作,重点内容:一是检查辖区内各道路危货运输企业、专用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是否有效;二是检查辖区内道路危货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三是检查企业专用车辆是否按期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保证车况良好;四是专用车辆是否按国家标准悬挂标志灯、标志牌;五是继续督促、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除各类苗头隐患。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状况、标志标识、运输过程动态监控、应急和消防、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六是是否按要求配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专用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七是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四防工具,确保灭火器有效能正常使用。局属各稽查大队、各区(市)县运管所部门要认真开展对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监管到位。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14年3月24日学习附件:《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隧道爆炸致31人遇难9人失踪》报道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隧道爆炸致31人遇难9人失踪海外网3月13日电据新华社中国网事微博报道,13日上午在晋城召开的国务院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透露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尽快查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严肃予以问责。同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各类隧道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事件回顾:3月1日下午14时52分,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在晋煤外运大通道、山西晋城至河南济源的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发生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露,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车辆及煤炭等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