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现将《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办法,严格体育专项考试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体育专项考试过程的监督
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
加强录取环节的管理,严禁违规录取,确保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2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3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4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时间表15
2011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6
成绩库结构7
录取考生信息库结构8
诚信记录库结构9
部标代码含义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2附件1: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做好2011年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试卷由招生院校组织评阅;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