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蛋白质的胃蛋白酶消化率(体外消化)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动物性原料品质的判定。 二、原理: 用脱脂的样本在一个热的胃蛋白酶溶液中,稳定地不断搅拌约16小时,予以消化。测定它的蛋白质含量。这种方法不能用于植物蛋白质饲料原料或混合饲料,因为,它们所含复杂的碳水化合物是不能被胃蛋白酶消化的。将溶解了的蛋白质全部作为可消化的,并用其对粗蛋白质的百分率来表示。 三、设备: 1、恒温水浴振荡器:45±2℃。 2、测定粗蛋白质的全套设备。 3、过滤装置。 4、索氏脂肪浸提器。 四、试剂: 除测定粗蛋白质用的试剂外,尚需以下试剂: 1、0.2%胃蛋白酶溶液的配制:先稀释 6.1ml盐酸到 1L。在使用前,现配 0.2%胃蛋白酶溶液。 2、所有胃蛋白酶应具有 1:3000的活性。 3、加热稀盐酸至 42—45℃,然后加入胃蛋白酶2g,轻轻地搅动,使其溶解(此时不要加热!)。即得在0.75mol/L盐酸中的0.2%胃蛋白酶溶液。 五、测定步骤: 1、准确称取 1g脱脂试样,放入 300ml碘量瓶内,加入经过预热(42—45℃)的0.2%胃蛋白酶溶液150ml,盖好塞子,在45℃下边搅拌边消化16小时,消化后用滤纸过滤,然后用温水洗净滤纸上的不消化物。将不消化物连同滤纸转入消化管中,按照测定粗蛋白质含量的方法,测定不消化物中的粗蛋白质含量。 2、另取 1份脱脂分析试样,按照测定粗蛋白质含量的方法,测定其粗蛋白质含量。然后,根据消化的和不消化的粗蛋白质含量计算出试样的胃蛋白酶消化率。 六、测定结果计算与分析: 1、计算: 动物蛋白质胃蛋白酶消化率(%)= A-B ×100 A 式中:A—试样中粗蛋白质的含量(%)。 B—试样中的不消化物粗蛋白质的含量(%)。 2、分析: 合格的鱼粉,其粗蛋白质的胃蛋白酶消化率应不小于 85%;羽毛粉应在 75%以上。 植物油脂检验 不皂化物测定法 GB 5535-85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植物油不皂化物的测定。 油脂中不皂化物即油脂皂化时,与碱不起作用的,不溶于水的物质,包括留醇,脂溶性维生素的色素等。 一、仪器和用具: 锥形瓶:250 ml 冷凝管 恒温水浴锅 电炉 分液漏斗:250 ml 量筒:50 ml 索氏抽提器 电热恒温烘箱 烧杯、试剂瓶等 天平:感量 0.001 g 二、试剂: 1.0N 氢氧化钾乙醇溶液 0.5N 氢氧化钾水溶液 乙醇、乙醚 中性乙醚乙醇混合液(2:1) 三、操作方法: 称取混匀试样 5g(W)注入锥形瓶中,加 1.0N KOH 乙醇溶液 50 ml,连接冷凝管,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