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号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
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
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标一、开标准备工作(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五)介绍评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