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关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山大威校教字[2005]号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评价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1、学校教学进程计划中所列的所有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课程中的专业实验课、集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均应有教学大纲(课外技能训练除外),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独立系)等开课单位组织所属教研室(学科组、课程建设小组等)编写,教研室(学科组、课程建设小组等)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课程小组编写教学大纲初1稿,交教研室(学科组、课程建设小组等)集体讨论制订,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3、为统一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应尽量与本办法中指导性格式统一,内容力求文字严谨、简明扼要、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
5、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6、校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等的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21、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性质、目的,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学时分配,教材及参考资料等
2、教学大纲的格式(见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内容说明(1)课程的性质和目的写明本课程的开课对象,属于通识教育课程(含公共基础课、跨学科选修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含专业主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