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浮市委员会文件团云字[2006]11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云浮市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2005年9月以来,在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围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巩固教育活动的成果,构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团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全市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云浮市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团组织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县级以下相关基层团组织;申报单位在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机制健全,成效明显;广泛动员本单位的·1·团员青年参与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对活动的开展善于总结提高,信息报送及时
2、申报云浮市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条件:申报人选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在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主题实践活动
二、申报办法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把关,按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团市委组织部,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并报团市委党组讨论确定
三、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5日
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四、注意事项1、各地在申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申报的事迹材料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准确,确保申报质量
2、要充分注意申报对象的先进性,根据各地各单位开展增强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