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种公猪站管理法律规范( 试行) 为提高我省种公猪站的生产能力、 产品质量、 运营效益, 促进种公猪站的持续健康进展, 加快生猪产业良种化进程, 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为推举性文件
在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和技术支撑机构的指导下, 实行法人治理、 自主经营、 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1 网络布局
县域面积较大、 交通不便的县区, 设立三级供精网络, 以县为单位建种公猪, 下设供精站, 供精站下设输精点
县域面积较小、 交通相对方便的县区
以县为单位建种公猪, 下面直接设置输精点
2 种公猪站建设
种公猪站以县为单位建设, 以《陕西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法律规范》为依据, 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动物防疫卫生条件许可证》, 品种为杜、 长、 大、 PIC、 斯格等优良品种, 存栏在 50 头以上, 具有匹配的标准化圈舍、 采精室、 检验室等, 配备有精液生产、 检验、 稀释、 分装、 保存、 运输等设施设备
负责精液的生产和配送
3 供精站建设
供精站以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养猪专业合作社为依托, 一般一个乡镇设一个供精站, 有固定场所, 配备 17℃恒温冰箱和 100—600 倍相差显微镜各一台
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或合作社社员负责管理
主要负责本区域内所需精液的计划汇总和报送, 以及精液的接收、 保存和发放
4 输精点建设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输精点设置以母猪存栏和交通状况为依据, 每个输精点配一名或多名配种员; 以乡镇站职工、 村级防疫员、 已有配种员为主体; 每个配种员配备一台保温箱
负责本区域内配种工作和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
网络密度要合理, 要保证配种员的收入能够使其稳定工作
5 精液配送
精液配送一般选择专用交通工具, 也可依托公共交通网络, 配备车载恒温冰箱
种公猪站 1—2 天配送一次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