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1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1西南大学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成果的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质量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质量导向,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的分类和认定。第三条人文社会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应用类成果、获奖成果、创作成果等六类。第四条所有项目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成果必须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类成果若为通讯作者,必须是末位排名者;若是学生在读期间和导师在国内共同发表的学2术成果,排名学生之后的第一导师视为第一作者。第二章科研项目第五条项目分类项目按来源分为国家项目、部委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厅局项目、横向项目(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学校项目七大类。第六条项目认定项目按来源和经费额度分为T、A、B、C、D、E、F七个级别,除F级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须有立项单位资助的在校经费。T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文化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建设);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A级项目。A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立项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艺术、军事单列学科);教育部立项的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培育);在校经费10万元及以上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其以上的B级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8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B级:教育部及中央其他部委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年度重大、重点项目;合同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的C级项目、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3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C级: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社科规划办、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重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教委发布的项目;在校经费5万元及以上4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一级子课题、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年在校经费累计1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D级项目。D级:重庆市教委批准立项的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及学校筹建的省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在校经费5万元以下且单独建帐的T级项目一级子课题、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国家智库立项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厅局级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规划项目;在校经费3万元及其以上且单独建帐的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E级:在校经费3万元以下且单独建帐的地方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F级:学校资助的各类项目(含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升级项目限升级一次。第三章论文类成果第七条论文分类论文类成果分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评论、综述等。所有论文不含书评(出版编辑系列除外)、访谈、会议综述、会议报道、学术动态等。5第八条论文期刊源论文类成果的期刊源,包括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及人文引文索引)、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会议录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等来源刊物。第九条成果认定论文类成果按期刊源分为国内期刊论文和国外期刊论文。国内期刊论文分为T、A1、A2、B、C五个级别,国外期刊论文分为T、A1、A2、A3、B、C六个级别。(一)国内期刊论文T级: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的学术论文。A1级: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按照每个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各选1本的原则,在CSSCI来源期刊中遴选的专业类期刊(见下表)上发表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