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36号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乡机关各单位:现将《****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中共****乡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年**月**日主题词:干部考核办法通知送:班子成员****乡党政办公室***年**月**日印发共印15份****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历史、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正确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激发和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和形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二条乡级干部年度考核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三章考核范围第三条乡级干部年度考核的范围是:乡级机关和乡直属事业单位的乡级干部
其中:1、从本单位以外调任或转任、新提任、军转安置进本单位领导班子时间不到半年的,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但不定各次,如无特殊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机关的可直接评定为称职等次,事业单位的可直接评定为合格等次
2、乡级机关和乡直属事业单位中不参与分工兼任中层职位的局级非领导职务人员,按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报乡年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乡级机关和乡直属事业单位中不参与分工也不兼任中层职位的乡级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参加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但应填写年度考核表,机关一般定为称职等次,事业单位一般定为合格等次,其考核结果报乡年度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当年经过届中、届末或组织全面考察考核的乡级干部,年度考核可不再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5、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