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苹果标准果园建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标准果园的建设标准,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指标、果园的环境条件与选园标准、品种和砧木选择、栽植、土肥水管理、树形管理、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果实采收、果品分级包装和冷藏、果品的流通和品牌创建、果园档案管理等技术标准。 1 综合指标 1.1 产量 要求丰产稳产,范围 2.5~4吨/亩。 1.2果实质量 果品质量达到品种特征要求,符合无公害水果质量标准。商品果率 95%以上,优质果率 80%以上。平均单果重大果型 200g以上,中果型 180g以上,小果型 160g以上。大果型 80mm以上果实不低于 60%,75mm以上果实不低于 90%,中果型 75mm以上果实不低于 60%,70mm以上果实不低于 90%。小型果75mm以上不低于 50%,70mm以上不低于 80%。果面平均着色面积,嘎啦大于 50%,红星系大于 85%,富士系大于 70%。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在 12%~14%以上;病虫果率 5%以下。 1.3 树体 中庸健壮,新梢年平均生长量 25cm以上;果树投影覆盖率为70%~80%;秋后保叶率 90%以上。 1.4 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果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果园信息化系统和果农服务培训系统健全。 2 果园的环境条件与选园标准 2.1 环境条件 标准苹果园要选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果园环境应符合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NY5013—2001)的要求,特别是空气、水、土壤条件要按照附表1—3中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园地坡度小于15°。土壤以黄绵土、沙壤土为宜,土层厚度2 m以上,土壤肥沃,地下水位在2 m以下。 2.2 选园标准 主要内容包括园地规模及行向、小区的设计、道路与排灌系统、防护林的设置和附属建筑设施等。通常苹果树栽植面积应占园地总面积的85%以上,其它非生产用地不应超过总面积的15%。 2.2.1 园地规模及行向 园地应集中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平地采用南北行向,或按山坡地栽植行沿等高线延长。 2.2.2 小区划分 小区按照地形、小气候和交通条件等因素进行划分,平地面积25~30亩,山坡地8~15亩。 2.2.3 道路系统设置 道路系统由主路、支路和田间作业道路组成。一般主路宽 5~7m,支路 4~5m,作业道路宽 1~2m。主道与当地干线公路相通。 2.2.4 排灌系统设置 排灌系统包括排水和灌水两部分,作到旱能浇,涝能排。蓄水灌溉果园应配套修建蓄水池,沟渠与蓄水池相连。井水灌溉果园,每100亩要有1~2口井。建立配套的管道灌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