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安监〔2010〕11号关于印发仙游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乡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局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特制定了《仙游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〇〇四月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建设通知抄送:市安监局。仙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4月19日印发仙游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闽安监〔2009〕114号)和《关于印发<莆田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监[2010]55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在落实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加强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考评体系、培训体系、奖励约束体系和信息交流体系,立足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着力落实14个大元素和若干子元素,全面完成准备与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的创建过程,实现全2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阶梯式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底,全县20%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力争到2013年底,全县100%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底前)在2010年4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后各乡镇安监站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矿山企业,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工作。(二)试点推广阶段(2010年8月30日前)各乡镇要在2010年4月30日前推进、督促、指导已确定的试点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与实施标准化系统,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标准化系统,保证标准化系统运行良好。(三)评定改进阶段(2010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安监站要在2010年12月31日前,配合县安监局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企业安全标准化级别评定工作,并上报市安监局在市局网站上予以统一公告。为加快工作进度,简化工作程序与环节,对申请四级、五级标准认定的矿山企业,可将中介机构外部考评与安监部门等级认定工作结合起来。但对申请三级标准3认定的企业,在申请等级评定前应委托省劳动保护科研所(或省安监局认定的其它中介机构)进行外部考评。三、工作措施(一)完善考评标准体系。参照《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试行)》,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系统、小型露天采石场分别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定。对具有多类和多个生产系统的矿山,按照各个生产系统分别进行评定,以评定的最低等级作为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最后等级。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一、二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省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三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市局负责组织对达到四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五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二)加强培训体系。依托标准化建设专家指导组和有关技术支撑机构,负责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对县(区)安监局及有关矿山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编制的培训大纲进行,重点是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计算机软件的应用,统一规范考评文件格式和内容,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建立激励约束体系。各乡镇安监站要将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