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为加强宁波市市政道路的养护工作, 确保市管道路养护的正常化、 正规化, 确保市管道路的安全、 畅通, 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法律规范》、 《宁波市道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办法1、 养护管理科为考核责任部门, 成立考核小组, 负责本所管辖的三区范围内道路设施考核, 考核内容为日常养护工程量及工程质量。 2、 考核分为日常抽查、 周抽检及月度考核三种。日常抽查: 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每天对设施养护项目现场作业质量巡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情况, 签发业务联系单, 并附照片给养护单位, 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查出较严重质量、 安全、 文明施工问题时, 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将签发整改通知单, 同时要求养护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回复, 并上报养护管理部门给予养护单位以经济处罚。周抽检: 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每周组织人员对养护情况随机抽查进行考核评分, 抽查考核样本不少于设施养护维修总量的 10%。具体方法: 由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组织, 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 并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 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根据评分标准打分, 评分结果记录在案, 作为考核凭据。月度考核: 每月进行对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月考核, 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按周 40%、 月 60%抽查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取定。具体方法为: 月度检查每月一次, 安排在下一月初第一周进行。由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组织, 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 为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考核”公开、 公平、 公正”邀请养护单位参加, 但养护单位不参加评分。月度检查考核评分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月度检查考核中, 设施养护考核样本应不少于月总工程量的 20%, 路段为自报与指定相结合。若月考核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养护管理部门将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处罚金后, 不再签订余下合同期的施工合同, 养护管理部门有权就余下合同期施工内容进行重新招标。3、 内业资料质量检查考核主要是指养护单位为保证设施养护目标的实现编制的养护、 维修记录。资料抽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养护管理单位和代养护管理部门( 委托监理) 可联合检查也可单独检查。4、 安全考核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并建立有总监负责制的安全管理体系,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若因设施养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