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协办员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协办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村(社区)协办员的使用和管理,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协办员配备根据工作需要,全市各村(社区)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聘任制度,每个村(社区)委会 配备协办员 1 名
二、协办员聘用条件 村(社区)协办员应符合以下条件:选聘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熟悉当地情况,具备一定政策水平,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协办员工作职责(一)仔细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等工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摸底调查统计工作
(三)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和上报
(四)负责通知参保人按时缴费,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提醒,提前通知到龄人员办理待遇补缴手续和领取手续
做好社会保障卡、折的申领和发放等工作
(五)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报表和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六)负责每月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名单,做好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和情况公示等工作
(七)完成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协办员的聘用和管理(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社区)协办人员在各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险业务办理、接受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二)协办员实行实行村(社区)提名推举(见附件),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备案的三级管理模式
一般聘用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