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MicrosoftWord文档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喀什卫生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九条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立喀什卫生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术审议、评定、咨询、决策机构,主管学术水平审定、学术问题审议和咨询,为专业进展和学校有关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第三条 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旨在坚持学术民主,维护学术的独立性和纯洁性,发挥老师在专业建设与科技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提高科学讨论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展。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恪守学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提倡学术自由,鼓舞学术创新,形成严谨学风,服务学校进展。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组成人员第五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建设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含农村医学专业、维吾尔医学专业、中医专业)、护理专业建设委员会(含护理专业、助产专业)、药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含药剂专业、维吾尔药学专业)、医学技术专业建设委员会(含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康复技术专业、眼视光技术专业、计划生育技术专业、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口腔工艺技术专业)和医学管理专业建设委员会(含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专业、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卫生保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两个跨专业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和教学质量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监控委员会。第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数为 25 人。今后可根据专业进展的需要适当增加。每个专业建设委员会由 5 名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组成,同一教研室不超过 3 人。第七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依照自愿、民主、公开原则,由民主选举产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委员能够连选连任。每届委员会届满前两个月,启动换届程序。委员会选举的具体操作在每一次换届前制定细则后实施。第七条 经选举产生的教学指导委员名单报送党政办公室备案,由校长签署和颁发聘书。因工作需要,校长可聘请校外具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精深、对我校学术进展发挥较大作用的高水平专家、学者为校外委员。校外委员数不能超过教学指导委员总数的40%。42024 年 4 月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