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71300)(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将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科研道德的生态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门人才
基础研究方向毕业生具备较高国际视野,具有解决所在方向/领域的国际重大前沿科学和基础理论问题的潜力;应用基础方向毕业生具备务实钻研的态度,以及较强的解决所在方向 /领域的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潜能
硕士毕业生具有系统、扎实的生态学理论基础,能用现代实验手段和生态学理论进行生态学相关的理论和应用研究,熟悉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后能独立从事有关生态学的研究、应用、教学以及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方式与修读年限(一)采用课堂教授、实验教学、讨论和实践(科研)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学习年限内,要求学习者保证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
(二) 学制 3 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5 年
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主要研究方向1
群落与恢复生态学2
植被生态学3
城市生态学4
种群生态学5
景观生态学6
克隆植物生态学7
水生生态学8
污染生态与生态修复9
分子生态学10
生态工程学11
植被工程学12
功能生态学13
保育生物学14
景观生态规划与生态修复15
城市生态规划
设计与管理16
全球变化生态学17
生态系统生态学18
湿地生态学四、课程设置(一)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
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和研究方法类等公共选修课程
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的学位必修课程
学位专业课包括面向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结合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 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计分
本专业应修总学分至少为30 分,且分项学分不低于以下要求, 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其中学位公共课的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