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前瞻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前瞻 摘要: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特别组成部分。这种特别性主要源自主体的特别性,因为未成年人生理、心理成熟度与成年人不同,因此她们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处遇也应当有别于成年人。”三五”纲要的内容十分丰富,对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规定也较”二五”改革纲要更加具体。凭借对这一改革纲要的学习理解,本文试对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作一概略性前瞻,为理应相伴随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工作准备。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司法制度 少年法庭 中国从 1984 年建立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经过 25 年的努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别到普及、从初步到成熟的阶段。无论是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程序,还是实体法律适用问题,都已经有了丰厚的积累。在之后的不久,全国一些检察机关相应成立了未成年犯罪检察机构,主要在批捕、公诉环节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开展适度的检察工作改革,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 3 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 — )>,对新时期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一、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与”二五”纲要的关系 ”二五”纲要在最后一条规定:”完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在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开展设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工作,以适应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特别需要,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在上一轮的司法改革中,因为当时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都已经进展到了比较成熟的程度,而且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中专门提到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机构建设问题。无论是司法界还是社会各界,都期望从审判机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努力推动少年法院的建立。由于各种原因,建立少年法院的努力最终没有结果。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可是,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乃至建立少年法院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三五”纲要将少年案件审判机构的改革再次纳入新一轮的改革中。同时,”三五”纲要继续要求对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程序、实体、体制、制度、机制等问题进行全面改革。实际上,这一轮的改革强调的并不完全是创新、变革,更重要的是完善、系统化。新一轮改革应当在各方面更加深化,特别是对于一些机制问题、法律适用问题要有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