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江苏省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 -8-4 14:08:18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城市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法律规范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 省政府第 141 号令 ) 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城市住宅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业主委员会,是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人会选举产生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房屋与公共设施的相关情况划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的城市住宅区业主委员会
第四条 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
各市、县 ( 市 ) 建设 ( 房产 ) 行政主管部门是所在地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县 ( 市 ) 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 凡是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 含别墅、公寓,下同 ) ,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新建住宅小区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入住率或销售率达到 60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时,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
原有住宅小区,应在实施物业管理前成立业土委员会,然后由业主委员会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本物业的管理服务事项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产生程序如下: ( 一 ) 由住宅区开发建没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向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