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为适应我省社会教育讨论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教育课题管理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我省社会教育事业繁荣进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进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参照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管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进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理论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不断开创我省社会教育讨论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进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倡和支持社会教育工作者深化社会实践,针对实际需要遴选课题,改进和创新讨论方法,运用科学理论讨论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强化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注重提高项目讨论成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学术价值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重视基础理论讨论;突出应用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对策性问题讨论,加强新兴边缘交叉学科讨论;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讨论,特别要加强对江苏省经济社会进展具有重大意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管理,根据质量为本、科学进展的原则,确定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的数量、类型和领域,控制总量,突出重点,提高质量,鼓舞资源整合,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导下,承担全省社会教育规划课题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社会教育科学讨论的改革与进展
第六条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