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为统一工作方法、 明确工作要求、 法律规范工作程序, 确保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 依法有序进行, 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改革依据( 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 ]10 号) 。( 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豫政[ ]82 号) 。(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 改革原则( 一)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公正公平的原则, 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 二) 坚持以分为主和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确保农民得实惠、 林业得进展、 生态得保护。( 三) 坚持尊重广阔农民意愿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确保农民的知情权、 参加权和决策权。( 四) 坚持科学决策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确保改革积极稳妥、 法律规范有序。( 五) 坚持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 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卓有成效。第三条 改革范围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木, 重点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业用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确权到户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权属有争议的集体林地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或林木要先行调处, 纠纷解决后再进行改革。国有林地和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第四条 主要任务( 一) 明晰产权1、 对已划定的自留山, 保持稳定不变, 由农户继续长期无偿使用, 不得强行收回, 不得随意调整, 允许合法继承和流转经营。山证相符无争议的自留山, 在重新认定确权的同时, 要将原来发放的旧林权证更换成全国统一式样的新版林权证; 有山无证或山证不符的自留山, 要依法重新认定确权, 并核发或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新版林权证; 已合法流转经营的自留山, 应当完善手续, 进行登记变更, 并核发或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新版林权证。2、 对已承包到户经营的责任山, 保持稳定不变, 由承包户依照承包经营合同或其它方式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承包经营, 承包期内允许合法继承和流转经营。承包经营已到期的责任山, 在充分履行承包合同( 约定) 和合理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 根据”公平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