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家庭详细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直辖市)有关规定,于年月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如发生事假、病假或非因公负伤等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乙方同意按实际发生天数相应顺延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
乙方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未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乙方对本人履历及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存在欺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离职证明、婚育状况、户口信息、与其他用人单位竟业限制约定等;2
乙方的信息材料与文件不完备给甲方的录用办理带来影响的(如: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备资料等);3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的;4
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
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知识产权与保密①知识产权归属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等)、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及采取一切必要的行